醉驾致女教师遇难案升级为故意杀人,涉事五人全数被诉
2024年4月29日晚,陕西省白河县49岁的女教师薛某荣在步行回家的途中遭遇了惨烈的交通事故,接连被两辆汽车撞击,最终被第二辆车碾压后拖行5.9公里,导致其不幸身亡。此案件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迎来了关键性的进展。2024年9月28日,被害者的妹妹薛某莉公开表示,陕西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涉案的五名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案件最初是以交通肇事罪与包庇罪进行审查起诉,后来根据调查进展,罪名调整为故意杀人罪,并由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提级审理。
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8秒之内,薛某荣在事故中遭到两次碾压,第二次致命性撞击发生在她被卷入车底的瞬间。事发于2024年4月29日傍晚,当时担任陕西交控集团白泉分公司白河路产养护管理中心主任的薛某旭,与同事肖某等12人在白河县的一个山庄聚餐。饮酒作乐后,众人散场,肖某驾驶着薛某旭的别克轿车载着薛某旭及其他几名同事驶向白河县城。在经过“凉水桥头”时,薛某旭曾提议请单位的司机来开车,然而肖某却轻描淡写地回应:“不会有事”。随后,他们继续行驶。
几乎与此同时,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的教师刘某祥驾驶丰田轿车经过“龙腾之星”汽车售后服务中心时,将正在机动车道上打伞步行的薛某荣撞倒。刘某祥缩减速度后停靠在路边,下车查看事故现场,却未发现被撞倒的行人,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然而,就在他靠边停车的那一瞬间,肖某驾驶的别克轿车也驶入了事故现场,将倒地的薛某荣再次碾压并拖拽。此时,自刘某祥首次撞击薛某荣已过去了仅仅8秒钟。 qmh
随后的对话令案件的性质更加复杂。起诉书中记载,碾压发生后,车内的薛某旭、刘某、赵某波和屈某利均感觉到车辆严重颠簸,肖某当时表示“好像是个人”,欲减速停车。然而,坐在副驾驶的薛某旭却急促地说:“不要停,赶快走。”肖某在其影响下再次加速,结果导致薛某荣在车下被拖行。车行至红石河隧道前,肖某和薛某旭竟然先后关闭了行车记录仪的电源并拔掉内存卡。
鉴定结果显示,在那天的事发时刻,肖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80.83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驾驶。事发之后,他们的行为不得不引人关注。在经过5.9公里后,肖某的车辆最终被卡在减速带处,无法继续前行。他选择让车上同伴下车查看,在发现车底有人后,该同伴告知众人后并未有效采取措施,最终在众目睽睽之下继续驾驶,致使薛某荣的身体严重受损。经过司法鉴定,薛某荣的颅脑严重损伤,最终不治而亡。
更为离奇的是,在案件发生后,薛某旭便开始寻求掩饰事实的手段。薛某旭联系了同事试图让更多的人来“顶包”,并建议伙计们出资数万元以找关系更换酒精检测的血样,但这企图最终未能得逞。此外,肖某也在事后将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内存卡焚毁并丢弃。 qmh
最初,该案件由旬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肖某等人提起公诉。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检方意识到事件的复杂性,并将起诉罪名更改为故意杀人罪,所有五名涉案人员均被一并起诉。此举的关键在于“主观故意”的认定:交通肇事罪是基于过失,而故意杀人则要求行为人须具备剥夺他人生命的明确意图。检方认为,涉案人员在明知有伤者的情况下,没有报警求助,而是选择逃离、放任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直至其不幸死亡。